國立傳統藝術中心

2005年傳藝中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案為「傳統藝術」、「民俗及有關文物」之主管機關,統籌無形文化資產保存、管理、維護及活用之業務,並為國內傳統藝術之典藏、保存、展演、教育、推廣,並作為無形文化資產政策實踐與展示場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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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5.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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